人是孤獨的,但因我們合群而生,所以只有在我們落單的時候才會因形影單只而更為凸顯,人是孤單的。我們每個人都是一個獨特的個體,擁有各自的性格、情感、溫度。我們對不同的事情都有著不同的看法,而當我們遇上不好的事情的時候,總會有不同的詮釋角度。當這些詮釋角度因為找不到別人分享的時候,就會顯得特別孤單。
2011年的四月,那是個天氣很涼也很熱的時候,該下雨的時候下雨,下完雨了就日朗天晴,照理來說是很正常的。可是那個時候,16歲的我和朋友發生了一場爭執,所以天氣是怎麼樣也與我無關,我只是一直處於一個很難過的狀態。晚上入睡之前很害怕家人把燈關上,害怕陷入黑暗誰也看不見,只聽見壁虎的叫聲,將我內心的孤獨顯得更加突出。我想這份孤單,來自於無人與我一起分享這份難受,所以才會覺得如此孤單。我們每個人都會遇上這樣的事情,都會有無法跟別人一起分享的情緒,所以我們孤獨。
而當我們有了“愛”,也許就不會孤獨了。“愛”其實很容易就可以得到,因為它只需要單方面認可,而且也可以是從任何一種形式中誕生出來。我們可以透過一陣聲音而愛上一個人,可以對這個人一無所知,但就只有一陣聲音,陪著你天南地北地聊著,開心的時候就一起笑著,沒有任何包袱。它甚至可以是一段文字,可能觸動了你內心深處的某一份情感,或者與你的情緒正好相應共鳴。文字可以將你所有的情感描寫出來,也可以將所有想要說的話語以一種極其貼切的方式接近你的內心,像是一個掉落在你心房上的種子,可以開出很多種可能性。
這就是“愛”,可以很抽象,甚至你也不知道要怎麼跟別人去形容這樣的存在,當別人表現出不理解的時候,你也無須傷腦筋去煩惱該怎麼去向別人解釋。因為“愛”是一個沒有包袱的東西,它只是一種很單純的情感,源自於你的渴望隨時隨地都能萌芽長出來,即使不經你打理,他也自顧自地長得很好。
可是“在一起”不一樣,當談到“在一起”的時候,涉及的卻是很多很多。首先“在一起”需要的是一個有溫度的個體,可以在寒冷的冬夜裡互相取暖,可以在搬新居的時候幫你一起搬沙發,可以在你流淚的時候給你擦眼淚、擁抱你……這就是“在一起”。
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候需要一種責任、妥協、合作……這是“愛”裡面沒有的元素,“愛”有更多的自由,好像是屬於彼此,可是又不是屬於彼此一樣的關係。“在一起”卻不容許,它不容許只有聲音、文字等的存在,它需要很多才能夠達到平衡,“在一起”需要這樣的平衡。
也許,人到了最終需要的不是愛,而是一個有溫度的個體,在你的身邊,可以以一種愛情以外的感情形式,在一起。可以說“在一起”需要的是一個有溫度的個體相伴,與愛無關。在某種程度上,“在一起”好像是比“愛”多了一份溫暖,少了一份孤獨。可是另外一方面來看,要是不能互相分享相同的感受、情緒,沒有“愛”的成分,兩個有溫度的個體“在一起”依然是孤獨的。
而這世界,很多的人都只是在尋找一個“在一起”的人,可以一起成家,可以一起擁有一個家庭,可以一起看電視……可是卻沒有一個“愛”的人,去分享內心最深處的情緒,可以一起去感受同一個氛圍,可以一起散步卻不說話,走破鞋子也不要緊,可以一起為同一件感動的事情流眼淚……那是有“愛”才能做的事情。
對我而言,“愛”是這麼一回事。它是很自由的,彼此是最靠近的人,也是距離最遠的人,可以一輩子也沒有見過面,可以一輩子也沒有牽過手,可以一輩子都沒有擁抱,可是卻不孤獨。
可是卻不孤獨。
